各位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结题,现启动我校2024年上半年课题集中结题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按申报计划应在2024年6月之前结题的各类厅级及以上项目(含校级课题);
(二)申请延期至2024年6月结题的各类厅级及以上项目(含校级课题);
(三)预期成果已完成,申请提前结题的各类厅级及以上项目(含校级课题)。
二、结题要求
(一)请各课题主持人于4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集中结题(姓名+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ngykjc611@163.com(如需提交纸质材料另行通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评审通过后再推荐上报。
(二)结项成果不低于立项单位结题标准(参见该课题当年立项文件或课题管理办法)和申报书预期成果。
(三)结项成果要求
1.所有决策咨询报告、学术论文和专著等研究成果须标明所申报课题研究成果字样(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类别),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成果提交。
2.论文、著作未正式刊出,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均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所提供的研究成果应是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的,且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与研究主题不相关的不得作为结题成果提交。
(四)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课题不安排集中结题与推荐,请课题主持人自行联系3至5位同行专家(副高以上)对成果进行鉴定,并向课题立项单位申请结题验收。请课题主持人及时将有专家鉴定签名的《结题申请推荐表》、整套结题材料打包命名为“非集中结题(姓名+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ngykjc611@163.com。
三、材料要求
(一)完整结题材料包括(包括非集中结题课题):结题情况一览表、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材料,成果查验截图;立项文件、申报书、开题报告(或项目合同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
(二)论文、著作等成果材料具体包括:发表的论文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所有发表成果电子档须为原件扫描或知网(万方等检索网站)下载的已发表文章。
附件:
1.立项单位结题要求一览表
2.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科技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