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处(部、室)、教学教辅机构、群团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做好学校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机发710号)《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改范围及标准
全校所有行政办公用房均纳入本次清理整改范围,包括各单位管理人员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离职离任人员继续占用原单位办公室以及个人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办公用房闲置或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设置与办公无关的区域及设施,或将房屋用作存放杂物的仓库等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等。
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机发710号)要求,各级行政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如下:正厅级30平方米/人,副厅级24平方米/人,正处级18平方米/人,副处级12平方米/人,处级以下9平方米/人。
二、清理整改原则
严格标准、优化配置、坚持勤俭节约,以内部调剂和合署办公为主要调整方式,按照调(以大调小)、合(合署办公)、腾(腾出空房)的思路,严格杜绝形式主义和奢靡之风。
各单位要在2023年4月学校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各级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进行复查、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整改落实。
三、清理整改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优化本部门办公用房资源配置,实现有效使用。
(二)部门自查阶段(2023年9月8日-14日)
根据各单位人员实际在岗人员和服务需求,开展办公用房、服务用房进行清理整改自查,填写本部门办公用房自查表(见附件1)和办公用房统计表(见附件2),请于9月15日前将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的表格送至行政楼F211室,电子版发送至185387188@qq.com,联系电话:82946279。
(三)学校抽查阶段(2023年9月15日-19日)
学校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对组织实施不力、虚报用房情况、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及超出标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的个人,将按有关程序上报学校纪委。
附件1: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用房情况自查表
附件2: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
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