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附件1,以下简称5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附件2,以下简称111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学校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报名及职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报名及职数申报工作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开展职称报名工作,填写《2020年度职称申报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3)、《2020年度职称申报摸底情况备案表》(附件4),申报系列及分支专业可按照《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主要涉及的系列、学科(专业)》(附件5)对应填写。上述报名材料的纸质签章稿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于11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组织人事处406室,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526458210@qq.com。
(二)学校职改办将根据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情况,结合学校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以及空缺岗位(专业)实际,拟定学校2020年度职称申报职数拟核准方案,提交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三)完成2020年度职称申报职数核准工作后,学校将最终核准的相关职数情况予以公示。
二、相关要求
(一)请申报人员有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20年度职称评审报名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名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职改办(组织人事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二)2020年度我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评价标准按《关于印发<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工院院字[2019]90号,附件6)执行,如有与5号文件、111号文件有关要求不符的内容,按省教育厅职改办2020年度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材料有效时间至2020年11月30日(含)止,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我校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后续推荐工作和个人申报材料的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
2.《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
3.2020年度职称申报摸底情况汇总表
4.2020年度职称申报摸底情况备案表
5.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主要涉及的系列、学科(专业)
6.《关于印发<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工院院字[2019]90号)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