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院2013-2015年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06-16阅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展示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保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内涵发展、国际水准、层次提升、再续辉煌”的“工院梦”而励精图治,努力拼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在全院开展2013-2015年度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优秀基层党组织的范围和名额:优秀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范围是各党总支、党支部。本次全院共表彰优秀基层党组织7个,名额不具体分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和名额: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注重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岗位倾斜。具体名额分配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范围和名额:学院各党务部门、党总支、支部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本次全院共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名额不具体分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围绕学院党政工作要点,重点突出、工作扎实、推进有力,师生党员参与热情高,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强,高标准达到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新设立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结合参与原所属基层组织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选。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优良,党员政治信念坚定,教职工党员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学生党员品学兼优、力争上游,离退休党员发挥余热,积极献计献策,在学院各项建设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认真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和党内监督制度等,做到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运转有序。

    4.工作业绩好。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师生成绩突出,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成绩显著。

    5.师生员工反映好。切实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实践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做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支持和投身学院各项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埋头苦干、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业绩显著。

    3.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践行承诺,心系群众和师生。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和师生,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法规和学院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5.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在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党委赋予的各项党务工作。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党的工作方面做出富有成效的工作。

    3.创新意识强,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新时期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创新,成效明显。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努力营造团结勤奋、民主和谐,争创一流、勇当先锋的氛围;营造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环境。

    5.在组织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没有“四风”方面的突出表现;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得到广大师生的信赖。

    6.在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重大工作任务中,积极发挥作用,思路新,方法好,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党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推荐的条件和要求,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推荐工作方案。同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推荐情况、推荐审批表及事迹材料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推荐表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条件评选推荐,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真正把事迹突出、经得起考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三)争先创优,选学结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未推荐为优秀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照评优条件,结合实际,找准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和方案,于6月23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四)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按时申报。各党总支要组织本单位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有关推荐和审批表。对推荐申报的优秀基层党组织,要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表2);推荐申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提供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填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表3),以上材料和表格在校园网上下载,均用要求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于2015年6月23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鄢焱。联系电话:82946122 。

      附件:

1.附件1: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附件2: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doc

3.附件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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