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院党字﹝2014﹞6号
各党总支、系(院)、部门: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为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的职能,提高管理效能,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机构进行适当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处是学院内设党政管理机构。
将后勤处承担的固定资产管理、营利性房产管理等职能;教务处承担的教学、实训仪器设备管理职能;党政办公室承担的办公设备、办公用房管理职能;实习工产承担的生产设备、设施管理职能和监察审计处承担的招投标工作等职能调整到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及相关制度的建设;负责学院土地房产的管理;负责学院物资设备的管理;负责组织学院招投标工作等。
(二)成立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是学院教学辅助单位,与图书馆合署办公。
将图书馆的职能并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宣传部承担的校园网络的建设与管理、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等职能调整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学院数字化校园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学院各类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与维护;负责校园网的建设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负责学院教育教学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系统、校园一卡通、校园网站的建设、更新、维护与管理;各类纸质和数字化图书资源的管理与服务。
(三)成立发展规划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处是学院内设党政管理机构,与科技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室合署办公。撤销学院评建工作办公室。
将党政办承担的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职能;评建办的各项职能调整到发展规划处。将挂靠学院党政办公室管理的湖南省创造学会改为挂靠发展规划处管理。
发展规划处的主要职能是:组织研究论证并编制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和校园建设等专项规划;研究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协调并督办各系、部门相关规划的实施;负责组织教育教学重点项目的申报、建设与管理等。
(四)对外合作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对外合作交流处,不再与科技处合署办公。对外合作交流处负责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是学院内设党政管理机构。
将党政办公室承担的外事工作管理、外籍教师管理等职能调整到对外合作交流处。
对外合作交流处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组织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学校与企业、学校与行业);组织和管理学校与各级政府、园区、社区、学校与学校的各项合作交流活动;监督管理学院各系(院)部门的对外合作和交流活动;负责外籍教师及外事的日常工作管理;负责湖南省机械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的各项事务。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