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3〕441号)文件精神,现就全院教职工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工作范围: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教职工。
二、采集工作安排:
1、召开信息采集工作布置会议。
会议时间地点:10月15日下午2:00点,办公楼三楼二会议室;
会 议 内 容 :安排布置此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并进行业务培训;
会议参加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信息采集员。
2、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填写纸质基础信息表。
各部门自行组织教职工填写《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专任教师信息表》。表格填写要严格按照《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和基础代码表要求,规范填报信息。教职工填写完毕后需本人签字确认。各部门负责人对采集表进行审验,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无误。
3、各部门采集员录入教职工基础信息。
各部门采集员将采集表信息统一汇总录入EXCEL采集模板(工作群内共享),形成本部门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并通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校验,保证所有数据没有错误。
4、各部门上交教职工信息采集表、模板电子文件。
各部门于10月18日下午5:00前将审核校验后EXCEL采集模板电子文件以“部门名称.XLS”为文件名,发送到邮箱31987550@qq.com,同时将教职工手工填写、签字确认后的《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专任教师信息表》交至组人处办公室。组人处将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5、组人处审核、补充EXCEL数据文件。
6、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对信息采集表再次确认。
组人处审核、补全相关信息后,下发《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打印稿至各部门,各部门组织教职工本人进行签字确认。并于10月22日下午5:00前将确认后采集表交至组人处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
1、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指定专人作为采集员进行数据填报、录入工作,同时组织好本部门教职工完成填报与确认工作。
2、请各部门严格遵循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流程规定,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保障数据质量和安全。
3、为便于解决填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各采集员及时加入“教职工信息录入工作群”QQ群(124238213)了解工作动态。
组织人事处
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