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厅字〔2012〕6号)、湖南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学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对各级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定级。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规范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保证分类定级推进有序、操作简便。
二、主要指标
按照《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各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重点考察“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实施中,可结合各党总支和党支部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分解。
三、分类定级对象
学院基层党组织(党总支、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
四、分类定级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结果分为“先进”、“较好”、“一般”、“后进”四个等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先进”,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
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分类定级,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程序进行。要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开展调查分析,切实把底数搞清,把问题找准。上级党组织要采取抽样调查、典型剖析等方式对下级党组织的分类定级严格审核把关。定级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注重听取党员群众的实际反映。
五、方法步骤
1、党总支(党支部)自评:各党总支、党支部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自查,进行自我评价。
2、党员群众测评:各党总支、党支部召集党员群众对总支、支部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基层党组织的类别和各部门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3、上级党组织评定:学院党委根据调查摸底的信息和各党总支自评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召开党委会研究评定各党总支的等级。党支部的分类定级由各党总支按照相应程序,召开总支委员会议评定,党支部的分类定级结果要报学院党委审核。
4、公示。学院组织人事处将分类定级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5、汇总上报。公示结束后,学院组织人事处将建立党总支和党支部分类定级台账,并将分类定级汇总情况报上级组织部门。
六、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分类定级工作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举措,围绕中心,统筹兼顾,注重了解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反映,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七、材料报送
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安排,今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省要求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因此,我院要求,各党总支要求在4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各党总支分类定级评分标准及自评得分表、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党(总支)支部整改汇总表、基层党组织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党总支分类定级工作总结(含分类定级分析和具体做法)、被评为“先进”和“后进”的党支部典型情况报告等,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鄢 焱
联系电话:82946120
附件: 1、党总支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2、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3、教职工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4、基层党组织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doc
5、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汇总表.doc
6、基层党组织整改汇总表.doc
7、群众满意度测评表.doc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