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1.标题
1.1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秋季教材征订。
2.招标组织机构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纪委、院办、工会、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后勤处、教务处等部门组成。
3、标题主要内容
3.1中标人被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邀请提供2012年度秋季教材的订购服务工作。
3.2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所提供的教材订单,根据投标项目中的规格要求,订购好所需教材并交付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教材科的教材库内。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教材经营许可证。
4.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自动取消。
5、投标
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2012年6月15日前向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提出咨询。咨询电话:82946180 13874993188。
5.2投标人应准备并提供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资质证明文件和投标书正文两部份。投标书正文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副本应与正本一致。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副本分别密封装入信封内,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5.3投标书正本每页应有对投标方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信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方的名称(全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5.4各投标人就2012年度秋季教材订购进行报价。
5.5递送投标书时,投标人需携带下列证件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教材经营许可证;
(4)经办人身份证。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投标资格。未取得投标资格者,其投标恕不接受。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应向招标方提供公司简介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以备查询。
5.6投标时间:2012年6月18日。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7投标地点: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办。
6、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6.2投标报价是以货物到达目的地的含税报价;
6.3投标书装订成册,装订成册后不得在原稿上做任何修改。
6.4送交投标书后,投标人不得以有误解或遗漏为由要求更改文件。
7、开标
7.1投标人投标后,由招标方通知投标人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投标方可派1~2位代表参加。
7.2开标时,须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标书。由招标领导小组审查全部投标文件,检查报价是否有错误。
7.3由招标领导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后,确定中标单位。
7.4投标人中标后,壹周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8、验收
8.1招标方负责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招标方代表和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8.2凡招标教材必须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教材规格要求。
8.3凡招标教材必须由验收小组的代表签字验收后才能按合同付款。
8.4教材最迟交付时间:
(1)学生秋季教材最迟交付时间:2012年8月30日;
(2)对于不能按时交付教材者,每推迟一天,扣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8.5对于招标方临时补订的教材,最迟交付时间不能超过15天,每推迟一天,扣违约金人民币300元。
8.6教材验收不合格者,招标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9、付款
9.1教材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在壹年内付清所有货款。
9.2付款凭正式税收发票。
10、解释
10.1本招标办法的解释权归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