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总支、处、部门:
为纪念《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颁布实施五周年,进一步规范学院信访秩序,维护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营造团结向上的校园氛围,根据湘教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和信访政策法规,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依法加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使全体师生员工正确理解、自觉贯彻执行《信访条例》,为促进学院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全面推进学院国家示范院校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0年5月24日——30日,为期一周。
三、宣传内容
《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做好信访工作的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职工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信访工作秩序方面的典型事例。
四、宣传形式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采取设宣传咨询点,办宣传栏,知识竞赛、悬挂标语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五、宣传目标
通过宣传,使广大师生员工全面了解《信访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规范要求,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师生员工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与责任感,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依法有序表达合理诉求,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领导重视,合理组织。各院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信访条例》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合理组织,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注重宣传,加强引导。《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政策性强,各院系、各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通过《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学法、懂法、用法,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为校园和谐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注重实效,及时总结。各院系、各部门要以此次《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为契机,增强责任意识,着力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行为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依法信访行为。要注意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努力促进信访工作上水平。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