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部门:
根据湘人函[2009]53 号文件精神,请各系、处、部门,通知所属具备高级职称的同志,按照表格(见附件一、附件二)内容如实填写,并统一汇总后,将电子文本于7月13日前交到组织人事处。
附件一:具有正高职职称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二:具有副高职职称人员统计表.xls
组织人事处
200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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