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部门:
根据湘政职办[200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政工人员专业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国近代史纲》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复习范围和重点,除时事政策外,考试内容原则上不超过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政工专业职务考试教材范围。
二、考试步骤
考试工作按如下步骤进行:
1、报名。参考人员于3月17日至3月21日到组织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考试费共计人民币105元整。
2、考试。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2008年5月24日和5月25日(星期六和星期天)。5月24日上午9:00—11:00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下午3:00—5:00考《中国近现代史纲》;5月25日上午9:00—11:00—考《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3、成绩通知。于6月中旬以前将考试成绩通知到每位参考人员。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本年度开始5年内申报相应级别专业职务成绩有效。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