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部门:
请各系、处、部门通知下列同志于3月24日—3月31日将以下证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费用90元整交到组织人事处。
1、身份证复印件;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3、普通话合格证原件与复印件(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等级二乙以上)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原件与复印件
附:人员名单:
组织人事处:江红霞
宣传统战部:王 宇 何亨贵
教务处: 易新河 颜田良
评建办: 温 宇
成教部: 汪 琳
财务处: 彭 赠 熊一心
图书馆: 周 全 葛景陶 刘美林
实训中心: 刘 超
后勤集团: 周 璐
机械工程系: 李 强 周娇红 龚艳丽 徐 娟 彭 波 朱桐营 龙 谨
电气工程系:黄立峰 李伟文 刘媛媛 陈 义 王瑶茜 肖高贤
经济管理系:李 艳 祝 旭 刘一沙 彭 伟 周 旻 周 艳
信息工程系:李友好 冯淑媛 陈 鸣 郭 艳 谭韶生 肖 永
商贸旅游系:李 妮 姚益军
现代设计艺术系:刘 卫 彭弟周
注:1、为不影响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2006年标准,认定费用暂定为90元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2、2007年度经学院组织参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同志,可不需提供第4项。
3、2008年度经学院组织,参与省中医药大学普通话测试的同志,可不需要提供第3项。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人事处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