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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纪”语|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

发布日期:09/12    浏览次数:

中秋佳节倍思“清”,欢度国庆慎微“廉”。2024 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学校纪委提醒您:坚守育人初心使命,紧绷廉洁自律之弦,自觉抵制“四风”,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安全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一、严禁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

二、严禁“吃公函”“吃下级”“吃老板”以及在隐蔽场所违规吃请;

三、严禁违规收送管理服务对象节礼、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隔空送礼”;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

五、严禁巧立名目、套取资金滥发节日福利;

六、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活动之机绕道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

七、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纪律,擅自脱岗岗;

十、严禁借高档烟酒茶、“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搞过度包装、违规搭售礼品等方式渲染赠送节礼。

学校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各党支部要认真开展节前廉洁教育,引导支部党员明纪律、守底线;广大党员教职员工主动强化纪律意识,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做到植廉于心、践廉于行。

学校纪委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充分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的强烈信号,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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