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周强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扎实推进“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的通知》(湘宣电[2012]05号)以及中共湖南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2]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省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湖南精神”的征集提炼表述语,既是所有湖南人的一次集体内省,更是一种鞭策和奋进,体现了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开展这项活动,有利于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利于更好地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凝心聚力,有利于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的湖湘文化。全院师生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采取集中组织与自主建言相结合、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应的群众性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与途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按照周强书记“体现优秀传统,富于时代特征”的要求,加强对征集提炼工作的引导,使征集提炼的过程成为汇聚力量、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弘扬优秀湖湘文化、推动改革创新的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希望全院师生踊跃参与征集提炼活动,为“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参与方式:
将“湖南精神”征集提炼表述语发送至邮箱 6247522@qq.com,电子文档以作者名字及所在系部命名,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要求每条表述语不超过二十字,并附以对表述语的阐述。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3月20日。
党委宣传部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