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2015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中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继续深化“三转”为动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氛围,构筑起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坚实屏障,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是:
一、坚持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教育工委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布置工作,分解任务。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纳入学院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担负亲自主抓、亲自组织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担负分管责任,履行管教职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与学院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党委、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不少于4次,党委书记和院长讲廉洁党课不少于1次。
学院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明确职责定位,聚集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年初,组织院领导和全体中层干部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中,纪委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教职工对学院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年底,学院各党总支向院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中层以上干部向院党委述职述廉述作风,同时书面报告学院纪委。学院党委和纪委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
3、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职和履职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严肃追究责任。
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学生制度及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并将建立健全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进一步纳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5、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和纪律常态。坚持不懈开展作风教育,坚持不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强化宗旨意识。定期召开主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克服好人主义。密切联系师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切实解决好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6、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拖等不良风气,始终把严肃财经纪律治理“小金库”和乱收费作为改进“四风”的重要环节来抓好抓实。
7、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采取日常巡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全方位、有系统、多角度对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和通报,同时抓住重要节点正风肃纪,并将督查与受理举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努力改进校风、教风、学风,真正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三、加强教育深化廉洁意识,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8、创新廉洁教育形式,强化廉洁教育。充分利用院内各种宣传舆论阵地和平台,编印《简报》、《学习材料》,推荐音像制品和文字材料,探索开辟网上“廉政大讲堂”、“微信”推介等新的宣传路径,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率先垂范、廉洁奉公”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党纪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9、大学生廉洁诚信进课堂、进党校、进班会。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开展以“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0、坚持阳光治校。督促落实党务公开、院(系、部、处、室)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规定。
11、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信访监督等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在社会兼职等规定情况的监督,强化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对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督促检查。
12、加强重点监督。继续抓好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及维修、国有资产、招生录取、校企经营、科研经费使用、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群众监督,重视网络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13、强化审计监督。将审计关口前移,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与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修缮工程自审力度;切实抓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不断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14、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程序,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决教职员工反映的疑难问题,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和学校的安定团结。
15、不断健全制度。针对学院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容易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重点部位与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构筑符合现代大学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五、推进刚性执纪,严肃查办违法违纪行为
16、切实做好执纪监督工作。坚持将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对反映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
六、进一步落实“三转”,锤炼作风提高能力
17、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充实力量,着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了以纪委委员为核心,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为主体,总支、支部纪检委员为骨干,党风校风监督员为补充的纪检监察队伍,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作用。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